燃油期货合约(燃油期货合约交割标准),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燃料油期货合约(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大豆二号、豆油、棕榈油、PTA等期货品种)的实物交割方式。其中实物交割指的是到期合约进行实物交割,交割期间,用户需要向交易所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因此该类型产品被称之为“实物交割”。
以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标准号为单位的燃料油合约中,主要产品为棕榈油,由于其标的物的价格属于实物交割,因此,不涉及到保税交割,只是涉及到境外交易者。另外,保税交割则指该类型产品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这意味着用户交易产品时,用户买入的是伯轻质原油,而其交割月份为1-12月,而其产品的最后交易日则是2020年11月10日。
由此可见,在期货交易中,燃料油期货开户人对于这些细节要点问题都没有做好分析,此后阶段阶段用户在投资中所承担的风险就会非常高,对于这种产品的价格走势做好解读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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