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指期货交易额的计算方法:股指期货交易价差=股指期货合约指数价格×股指期货合约乘数×股指期货合约价差,股指期货合约交易单位:300元/点,股指期货每点300元,而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是股市上一个交易日的价格。股指期货合约标的物为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为IF300)。
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为现行股指期货的交割标准相比,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割质量要比沪深300指数高。我国股指期货的交割地点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每一个交割地点的股指期货的交割地点,都会有一个具体的指数点,主要有6个指数点:300元/点、200元/点、300元/点、400元/点。其中,300元/点是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割标准,而200元/点是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割标准。
一、沪深300指数期货交割的申报情况:
(一)对于注册制后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上交所、深交所均有相关的规定,深交所对于交割规则进行了调整。自2015年9月15日交易时(即9月19日晚夜盘)起,对于非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割申报采取“质检员”“评审工作人员”“专家”等形式。
二、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的申报情况:
(二)对于客户而言,股指期货交割申报时间从2015年8月15日(即9月22日)开始执行。
(三)股指期货的交割申报规则:
(四)各合约规则的不同: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申报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申报有5个,包括6个指数点(沪深300股指期货IF300、IF300、IF300、IH300、IF1、IH1、IH2、IH2、IH3、IH4、IH5、IH6。
三、股指期货的交割规则:
1.标准品:符合GB/T4134-2016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细则关于个人客户申请股指期货交割的相关规定。个人客户申请股指期货交割的,应当通过会员单位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经交易所批准,可以向交割批准文本所在交割仓库提出申请。
2.客户交易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通过会员单位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五)股指期货交割的申报情况:
(一)申请交割的客户应当具有累计不少于(含)10个交易日且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二)交割的客户应当具有累计不少于(含)10个交易日且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三)股指期货交割的申报类型:
(一)普通投资者:需通过会员单位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交易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客户发出交割申请。
(二)特殊非经纪参与者:
投资者申请股指期货交割的,应当通过会员单位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交易所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客户提出交割申请。
(三)普通投资者:
需通过会员单位向交易所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交易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交割申请。
(四)特殊非经纪参与者:
投资者在申请交割时,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申请交割的客户已获得交易所批准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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