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合格境外投资者股指期货)
(1)新开户机构的适当性匹配
根据新的开户机构的适当性匹配要求,我行将在本指引中删除关于境内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识别能力的要求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的要求,为境外机构客户开立个人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编码,并要求在符合适当性标准的基础上,个人金融期货交易编码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开户时,客户应符合下列条件:1客户的适当性匹配;2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3期货公司可用资金10万以上;4交易经历符合所适当性监管要求;5具有健全的信息通报制度;6具有健全的风险措施;7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或者期权交易成交记录。
(2)投资者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或期权交易成交记录。
(3)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具有交易经历。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的客户不属于合格境外机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