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基金交易时间规则,也称为场内基金买卖规则,制定了投资者可在交易所内交易场内基金的具体时段。
场内基金的交易时间一般分为以下两个时段:
1. 连续竞价时段
2. 集合竞价时段
1. 最小交易单位
场内基金的最小交易单位为 1 手,通常对应 100 份基金份额。投资者需要一次性购买或卖出 1 手或其倍数的份额。
2. 价格限制
为了防止基金价格剧烈波动,交易所制定了价格限制规定。当基金价格涨跌幅达到一定比例(通常为 10%),则会被触发停牌。停牌时间通常为 15 分钟,随后会重新开盘交易。
3. 涨跌幅限制
交易所还对场内基金的每日涨跌幅进行了限制,一般为 30%。当基金价格涨跌幅达到或超过限制时,则会进入熔断机制,停止继续上涨或下跌。熔断解除后,基金价格会按照正常涨跌幅进行交易。
1. 交易手续费
场内基金交易需要支付交易手续费,费率由交易所和券商共同制定。投资者在交易前应了解相关费用,以免产生过多支出。
2. 成交时间
由于交易所对场内基金进行集中撮合,投资者无法像股票那样实时看到成交时间。在连续竞价时段,成交时间一般在 5 分钟以内,而在集合竞价时段,成交时间可能较长。
3. 即时到账
场内基金的交易是即时到账的,买卖双方会在成交后立即收到或转出相应资金和份额。
场内基金交易时间规则适用于所有参与场内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等。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这些规则,以便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并高效参与场内基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