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交易是一种股票交易方式,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买卖委托单,然后通过统一的撮合系统,以确定的价格成交。竞价交易规则规定了买卖双方参与竞价的条件、流程和成交原则。
1. 自然人投资者
具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护照,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法人投资者
具有法人资格,并经过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竞价交易按以下流程进行:
1. 委托申报
买卖双方在开盘前或交易期间,通过证券公司或其他受托机构提交委托单。委托单包括股票代码、委托数量、委托价格和委托有效期。
2. 撮合成交
交易所的撮合系统按照委托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委托单进行撮合。撮合成功后,买卖双方即达成交易。
3. 成交确认
撮合系统生成成交回报信息,发送给买卖双方。买卖双方确认成交信息无误后,交易完成。
1. 委托价格规则
委托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开盘前5%的涨跌幅限制。
2. 委托数量规则
委托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3. 委托有效期规则
委托有效期可以选择当天有效或指定日期有效。
4. 撤单规则
未成交的委托单,可以在交易时间内撤销。
成交价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 限价优先
优先按照限价委托的原则成交。即在相交的申报中,价格高的买盘优先于价格高的卖盘。
2. 时间优先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处理时间先的委托单。
3. 大委托优先
在价格和时间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处理数量大的委托单。
1. 价格公平
通过竞价机制,充分发挥买卖双方的竞争力,确保成交价格公正合理。
2. 交易高效
撮合系统的高效处理能力,使得成交迅速,减少交易时间和成本。
3. 透明度高
竞价信息实时公开,买卖双方可以及时了解市场供求情况,做出合理决策。
1. 价格波动风险
竞价交易过程中,股票价格可能波动,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
2. 流动性风险
在流动性较差的股票市场,竞价交易可能难以成交或成交价格不合理。
3. 技术故障风险
撮合系统出现技术故障,可能会影响竞价交易的正常进行。